湖南省生態(tài)環(huán)境廳關于2024年5月13日-5月17日作出的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的公告(核與輻射)
根據(jù)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guī)定,2024年5月13日-5月17日我廳對4個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xiàn)將作出的審批決定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6日(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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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報告表)審批決定
序號 |
文號 |
項目名稱 |
時間 |
1 |
湘環(huán)許決字〔2024〕26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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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16 |
2 |
湘環(huán)許決字〔2024〕27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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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16 |
3 |
湘環(huán)許決字〔2024〕27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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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16 |
4 |
湘環(huán)許決字〔2024〕27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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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17 |
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或建設項目竣工環(huán)境保護驗收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向長沙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